第171章 肆意挑逗(1/2)
二老婆对天啸那种勾人的眼神,还有善于变化的面部表情,带着一种野性和诱惑的情义,这与屠夫见到猪,没有任何的区别,显然她要对天啸下手。 灵魂本我,不假思索的本能,让她追求快乐,或许原始的欲望,才能叫人产生快乐,这就是人的自然性。 显然这个女人也想和天啸,在随时随地发生点什么,立刻当然最好。这也很好地阐述了,那点动物的本能。 这个裤裆下骚味十足的女人,对天啸这样的男人,当然不想放过,一切捕捉猎获的机会,因为猎获他就会获得,相当多的利益。 “你没事的时候,也到我那里去坐坐,就是躺在我的身上,你又能怎么样。我虽然是个女人,但我绝对不会吃人。 不会吃人的同时,我还会知道怎么样心疼人,我哪里不比那半死不活的,糟老婆子强。 即使你有老婆了,这又能说明什么,一个女人一个味道,到我那里也不耽搁,太多的什么时间。 我这个女人在屯子里,虽然别人都说我不怎么样,但谁又能清楚第知道,我也有难言之隐。 难道你真如人所说的那样,被那个躺在炕上那个糟老婆子,把身子掏光不中用了,我看并不尽然。 这人活着就是为了快快乐乐,如果来到这个世上,不是为了这些,那么即使回到百岁,也是白来世上一回。 哪天你就倒出点时间,到我那里试一试火,我到要是看看你,是不是别人所说的冷淡,即使现在就是我也不拒绝。 听说太阳也会光顾污秽之地,但并不因此而被玷污,趁你还年轻体壮还在犹豫什么。”二老婆说话发出的声音颤巍巍的,使人听后身体如麻。 二老婆这个人始终坚定地认为,要想让他人关注自己,就要在他人面前,展示出自己的本事。 如果自己不能展示出自己的本事,指望他人火眼金星,穿透自己的内心,那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。 其实天啸哪里有什么性冷淡,无非就是没有遇到,那个属于自己的药。 因为一个男人与一个好的女人结婚,那么这个男人宛如在暴风雨中,找到了规避风雨的避风港;与一个品性不好的女人结婚,无疑是在避风港中,遇到了暴风雨。 至此天啸在转瞬间,决定要娶回小姑娘奚若,作为自己的妻子,因为爱情才是一剂很好用春药,她就是老天赐予自己的一副良药。 在我们的人生之中,有些事情都是在一个瞬间想通的,也并非是发生了什么样的大事,也无需什么样人的指教。 就是在阳光灿烂或者是大雨磅礴之时,眼睛看着流动的人群,而后做出瞬间的选择,这种选择就是,该放下的放下,该追求的追求。 长相也颇有几分姿色,又素来风流的二老婆,说来人生也是一种无奈。她不得已嫁给了一个,傻不傻尖不尖的男人陶老二,怎么能甘于寂寞依附于他。 她当然也想寻找一个男人,想寻找一个格局比自己大得多,能力比自己强得多,眼光比自己长远得多。 并且能够教导自己,怎么样处理人情世故,陪着自己成长的男人,而不是无论遇到什么事情,都需要自己挺身而出的男人。 天啸是屯子的大户,年轻俊朗长相出类拔萃,表面上又是单身,这一切都是吸引人的本钱。 二老婆这个女人,早就对天啸动起邪念,她那火焰跳跃似的眼神,无遮无挡丰满的胸部,飘动招摇被情欲唆使。 火红烈焰般的脸蛋,也实在能够撩动,任何一个健康男人的神经。她把自己,最美丽、最性感、同时也是最丑陋的一面,赤裸裸地给了天啸。 这个自己曾经大言不惭说过,赶考了方圆几十里男人的女人。她对天啸竟然说出这样有哲理的话,说明她对她早已经垂涎已久。 只是苦于没有机会下手,她的身边并不缺少男人,但她缺少优秀的男人,跟自己有男女之间那样的私情。 其实这种男女私情,就像被烤熟的土豆,看见了不如不看见;偷着了不如偷不着;香味比滋味好。 闻到了觉得非吃不可,吃到嘴、巴巴嘴,都是一个味也不过如此。但二老婆毕竟还没吃到嘴,所以对他的身体,还是充满着无限的向往。 毕竟在追求幸福的时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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